关于信息系统申请提供校外访问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00:00:303阅读次数:6713来源单位:南通大学责任编辑:

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部署,落实《网络安全法》,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最新要求,除各二级单位门户网站外的校内所有信息系统原则上不得提供校外访问服务。如确需对外服务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软硬件运维,建立安全配套体系,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后方可对校外开放,且需定期接受学校及公安部门的安全检查。10月30日以后,各二级单位如确有需要提供对互联网服务的信息系统,由信息系统管理员登陆网上办事大厅(http://aff.ntu.edu.cn),选择“信息系统外网服务申请”,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流程中信息系统管理员与部门审核人员以本次信息资产审核上报人员为准。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考附件文档《信息系统外网服务申请》方法或访问网页http://met.ntu.edu.cn/metc/xxxtwwfwsqff/xxxtwwfwsqff.html

学校各二级网站10月30日后将恢复校外访问,无需申请。

 咨询电话:85012474,85012472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信息系统外网服务申请方法.docx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