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院(室、中心)、部门、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关于协助组织开展 2022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2〕45 号),现就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从现在起至 12 月 31 日。
调查内容:围绕 2022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 3 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请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四、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动员。请各学院、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让教职工和学生广泛知晓,积极参加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人事处 研究生院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