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院(室、中心)、部门、直属(附属)单位:

据《关于协助组织开展 2022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245 号),现就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从现在起至 12  31 日。

调查内容:围绕 2022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 3 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请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四、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动员。请各学院、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让教职工和学生广泛知晓,积极参加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人事处  研究生院  学生工作处 

20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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