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室、中心)、部门、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我校2020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三、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教学安排分别按5月4日(周一)、5月5日(周二)的课表上课。
四、端午节: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教学安排按6月26日(周五)的课表上课。
五、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教学安排分别按10月7日(周三)、10月8日(周四)的课表上课。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度过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