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为加强校内交通管理,保障校园秩序,根据《南通大学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办法(试行)》,我校交通智能化系统将于2016年7月4日正式运行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宣传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南通大学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做到宣传到位,确保人人知晓。
二、完善申办手续
1.凡机动车辆符合《南通大学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办法(试行)》条件的,而尚未办理授权的人员,请于7月3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保卫处管理科(主校区综合楼503室,联系电话:85012114)进行审批授权。
2.请各单位通知所管辖或挂靠的合作单位、驻校商户、承包经营户以及博士研究生等,抓紧到保卫处办理固定包月(年)缴费手续;否则,正式运营后按临时车计时收费。
三、相关事项提醒
1.为便于各二级单位的公务活动,学校将使用“公务停车券”对来访机动车辆进行管理。“公务停车券”由各二级单位按需到财务处产业与后勤保障科(主校区6号楼207室,联系电话:85012143)购买。
2.未经授权的机动车辆在主校区和启秀校区校园内行驶和停泊,一律从主校区西门、启秀校区南区南门或北区北门收费通道进出。为避免拥挤,上下班高峰期,已授权的机动车辆请尽量从其他门进出。
近期我处将对已申报人员的情况进行复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授权资格。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
附件:
保卫处
2016年6月29日